为解决岑巩经济开发区企业用工问题,结合企业实际用工需求,现特通知如下:
一、招工对象
(一)岑巩县内及周边地区初中以上文化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
(二)岑巩县及周边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优先)。
(三)相关专业的职业技术学校学员优先考虑。
二、招工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二)具有一定劳动技能和实践经验。
(三)学历原则上具备高中(中专)学历以上,本县居民可放宽到初中及以下学历,特殊工业、工种可不受学历限制。
(四)年龄为18-50周岁。
三、招聘时间
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
具体联系方式见岑巩经济开发区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表。
附:岑巩经济开发区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表
岑巩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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