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工程部工作人员3名
1、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土木工程类等相关专业毕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善于对外(政府部门等)和对内沟通,熟悉工程报建的审批程序,熟悉项目前期各项市政手续报批,清楚房地产的开发程序;
较强的组织协调及解决问题的综合管理能力,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并具备良好的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具有负责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等工作,协助拆迁安置工作,制定工程施工实施计划,负责落实工程建设的招标工作,协助协调建设主管单位的工作关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协调与勘探、设计、监理、质检、安检等部门的关系的能力。
男性,40岁以下,(含40周岁,1973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驾驶证优先。
2、岗位职责:协助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3、工资待遇:缴费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享受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含个人社保和公积金);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证: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含个人社保和公积金)。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年收入不低于9万元(含个人社保和公积金)。
(二)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1、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
(3)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相关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在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负责党建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岗位职责:协助党建工作。
3、工资待遇: 缴费工资3050元/月,参照香洲区党建指导员待遇。
4、其他:
(1)以资产经营中心为主体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所需经费从资产经营中心开支。
(2)试用期满的考核及日常管理由实际用人单位负责。
三、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14年3月31日(周一)至2014年4月8日(周二),(周六及周日全天不接收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3.应聘者所需资料:
①《珠海市顺畅房产投资有限公司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点击下载;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助理及以上工程师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③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④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1张贴在准考证)。
4.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5.经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家庭困难大学生及家庭困难失业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后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招考比例的,面试人选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珠海市人才网公告栏公布。
笔试时间、地址在珠海市人才网公告栏公布。
2、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网上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设定招录考试总成绩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予招录。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在珠海市人才网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考核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复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替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才网公示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134303 (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
监督电话:0756- 8676945 (香洲区南屏镇)。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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