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基础产业集团市场化选聘财务总监的公告
为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和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保障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履行职责,根据《沈阳市市属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当前市属国有企业实际,沈阳基础产业集团决定采取市场化选聘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务总监。
沈阳基础产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是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以市场化运行为原则,履行市政府基础产业建设融资职能,负责为市政府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履行市政府投资主体职能,代表市政府参与重点城市建设基础产业项目投资;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本运作的国有企业集团。
经营范围是授权范围内国有资本运作、收益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土地整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场化选聘财务总监的人员数量
对沈阳基础集团的财务总监进行市场化选聘,人员数量:1人。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从事财务、会计和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有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企业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含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财务、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三年以上的;
(2)在中介机构从事财务、审计工作十年以上,其中担任主审或部门经理工作五年以上的;
5.年龄原则上50岁以下;
6.熟知企业上市、基金发行、企业项目融资工作。
7.市国资委认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总监: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或者财务负责人,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对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财会制度负有个人责任,被有关部门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6.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7.曾因弄虚作假、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公款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8.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适合担任财务总监的;
9.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相关内容核查、决定聘用、签约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开始,截止12月23日。
2.报名方式:通过发电子邮件报名。邮箱地址:syjjjt@sina.com。联系人:潘洋。联系电话:22805206。
3.提供相关材料
(1)《沈阳基础产业集团市场化选聘财务总监报名申请表》(贴2寸证件照);
(2)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相关任职经历等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均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财务总监”),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报名材料恕不退回,原件及复印件待评审环节提供。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回,我们承诺为应聘者保密。
(二)组织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人选进行笔试、面试和专家评审。按照资格审核人数与选聘岗位数一般不低于2:1比例选取初步人选。
(三)审议通过。确定选派人选,履行选聘手续。
沈阳基础产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gzw.shenyang.gov.cn/html/SYGZW/156334983669914/156334983669914/156334983669914/8366991447435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