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用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决定,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企业简介:
台州市椒江区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是经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注册成立,是台州市椒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依法对本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的独资公司。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6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椒江户籍,能自行安排膳宿;
4、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从事文字秘书、信息调研、综合文字等工作的基本素质;
5、中共党员、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者优先。
三、招聘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择优录取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台州市椒江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
四、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片1张,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6日— 13日;
3、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椒江区中山西路68号)。;
4、联系人:陈海燕、潘珊珊
联系电话:88223029
台州市椒江区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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